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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住建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
日期:2017-05-10
  5月9日下午,市住建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,局有关领导班子成员、机关科室、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。局党组书记、局长、局创城领导小组组长马文喜作了重要讲话,对创城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。

  会上,局党组成员、房管中心党委副书记、局创城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办公室主任崔全岳宣读了《市住建局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、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。

  会议指出,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是市委、市政府继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园林城市之后,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,是顺民意、惠民生的民心工程。住建系统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,全力以赴,把创建工作作为推动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发展的总抓手,作为改善城区环境、加快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助推器,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

  会议强调,要全面落实创城工作,一要加强领导,落实责任。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市文明委《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》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,明确责任,建立工作台账,列明责任清单、问题清单,全面排查,逐项整改,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,件件有着落。二要集中力量,真抓实干。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,全体干部职工要将创城工作作为当前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,集中力量,全力以赴。充分发挥工作优势,倡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,利用工地围挡进行“讲文明、树新风”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宣传。社区居住环境质量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条件,要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力度,完善社区服务配套设施,要彻底解决“路不平、灯不亮、环境脏乱差”等问题,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水平。三要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全系统各级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周末时间,在减河湿地公园景区开展保护环境活动,加强创建宣传,做文明示范的带头人,引导市民文明行为。结合实际工作,积极督促在建项目工地悬挂文明城市创建标语,在机关单位楼道内悬挂文明城市创建公益广告牌,让文明风尚有机融入日常生活中,让“我文明德州文明”深入人心,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和文明创建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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